返回第五十三章 我讨厌家庭聚会(1 / 2)没有人能杀死我首页

轧钢厂每周给我大伯开一次工资,还是上发薪。

每月十号之前,会预支下个月工资。

二十号和三十号之前,会发两次奖金。

月末最后一天,或者月初第一天,会发上个月的经营效益奖。

当年的轧钢厂还是到了固定日期,由各个车间的职能员代发工资。

没有经历过这种签字拿钱的场面的人,或许无法想象看到手里那一叠钞票时的感觉。

而没有这样发过钱的财务人员,审多么大数额的账,也不过就是一场数字游戏罢了。

直观看到金钱的样子,会给人带来视觉上的冲击。

经常直观地看到金钱,则会为人增加精神上的冲击。

能抗住这种冲击的人,会把这种感觉当做进步的动力,进而享受这种感觉。

而扛不住的人,在享受这种快感的同时,则会逐渐迷失自己。

我大伯就是后者,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巅峰在上个世纪末时成功到来。

我不得不说他很有自知之明,那确实是他的人生巅峰。

他拥有一个工资极高,待遇极好的工作。

这个工作最大的坏处,就是太过清闲。

上一昼夜,连休三天。

他无聊时会去牌馆消遣,也经常组织亲戚在家里小聚一下,打几圈小牌。

实在无聊了,他就找了第二份工作,出去给人家看鱼塘。

他和另一个人倒班,上一休一,正好跟轧钢厂上的班错开。

而他去看鱼塘,显然不是为了赚钱,他是为了和鱼塘老板耍钱。

鱼塘边的小屋子里面,耍上一天一夜也不会有人来打扰。

我那时不明白大伯为什么一定要去鱼塘玩,现在回想起来,他其实也是害怕。

即便是按照当时那个年代宽泛的执法标准,他那也不能叫消遣打牌,得算是聚众赌博了。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他们的赌注较大,已经超过了治安管理里面默许的消遣数额。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三人为众”,打麻将一般最少四个人,有时可能有六个人。

相比较之下,海津这边每到夏季,便时常出现在马路边上的“牌市”。

虽然经常有数十人蹲在一起“砸六家”,每局参加人数有“两个众”。

但由于一局内的输赢才两三块钱,却有可能打上十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就被定义为休闲娱乐。

这么多年以来,牌市被查一直是无照占路经营这个点,从来没有因为聚众赌博被查的时候。

不过,大伯玩得再大,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休闲。

小时候我去大伯家参加这种“家庭麻将聚会”时,总是会在大伯家发现一些我家没有的新奇用品。

如今很多影音发烧友才会在家里装的音响墙,我在九十年代末时就在大伯家里见过。

那时,这套东西的名字还叫家庭影院。

如今的眼光看来,万八千的价格,也着实不高。

在当时的大伯看来,也不过就是他一、两个月的工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