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桌坐着的是一个打扮的挺时尚的都市白领造型,脸的妆有着比较好的伪装作用,让林墨无法得知她的真面目。
而她对面则是一个黑人,从他们刚才那甜蜜的互动来看,应该是一对情侣。
这女的本以为林墨和苏雅听不懂,于是并没有压低声音,却没想到被苏雅第一时间给回应了。
其实就算听不懂,从她那还未收起的不屑与鄙夷中,林墨也大概能猜到她说的是什么内容。
女的原本想拽几句英文,结果发现苏雅的口语比她还流利,索性也就改了口:
“为什么要道歉?在西餐厅里用筷子,把脸都丢到国外去了。”
林墨从刚才能听懂的几个单词中,也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实在不能明白这种人的心理,我在自己国家吃饭,用筷子怎么就丢人了?
你可以说这样会影响正宗的体验,但体验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你有什么关系?
凯撒西餐厅的老板是正宗的法国人,却也专门为顾客预备了筷子。
怎么外国人都没有说什么,反而是这种自视甚高的人觉得这是丢脸的形为呢?
对于这种人,林墨当然不会惯着:
“我觉得用筷子不丢人,崇洋媚外才叫丢人。”
林墨并没有扯着嗓子跟她吵,而是用平静的语气说起了筷子。
“筷子长度七寸六分,象征人的七情六欲。筷子一头圆一头方,则象征天圆地方。”
“手持筷子时,拇指食指在,无名指小指在下,中指在中间,是为“天地人”三才之象。”
林墨声音虽然不大,但却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此刻不少顾客都在听他讲话。
“筷子有两根,代表阴阳。一分为二,合二为一,则代表阴阳互补相辅相成。”
“我国几千年前用的也是刀叉,当时只有贵族才可执筷,为何你却会觉得丢人?”
“外国人笨拙的使用筷子的时候,你会觉得哇好可爱,他在努力的学习。怎么国人用不惯刀叉,就要被你嘲笑?在你心里别的肤色就高人一等是吗?”
一番话说的其他人都暗自点头,向林墨投来了赞扬的目光。
“说的好。”
更有人为林墨叫好,顿时引起了大家的一片掌声。
“哼,什么老旧传统。”那女的声音尖锐了起来,“在这种高档的餐厅吃饭,就得用刀叉,这才是对餐厅的尊重。你这种土包子,就不该出现在这种高档的地方。”
“高档?那是对你而言。”林墨忍不住笑了,“一顿饭消费也不过几千而已,只有像你这种人才会把它看的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