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萨利欧打开了他的《枪与玫瑰》,思索着自己该怎样完成这部著作,同时他也在思索着自己之后的人生。
上面仍旧只写了简单的两句话,后面的页数尽是空白。
按照原来的构思,书中的牛仔是个追求浪漫、自我笃行、洒脱不羁的叛逆式人物。他会为啜泣的女人递上玫瑰,让她们不再惺惺作态,他会为伤心的孩子找到玩具熊,重现他的灿烂笑容。他不会拒绝含泪向他请求的委托,也不忍见到久困在夜中的徘徊者。
而对于他的敌人,即便他们逃到世界尽头,他也会以法外制裁者的样貌从天而降,宣读他们犯下的罪孽与铸就的恶果,然后报以宣告死亡的枪口,将他们送往深渊。
他并非单纯,他的身后同样有着不可探知的阴影,正如他漫步在阳光之下,身后却是亦步亦趋的黑影。
“完美!”
对于自己严谨且丰满的形象塑造,他忍不住发出了赞叹。
当然他并不会觉得这样的角色可以完美的被复刻到现实生活中,所以在短暂的沉浸之后,他就从一味的臆想中解脱了出来,毕竟人现实和幻梦的区别他还是可以区分的。
好吧,先考虑考虑别的。
在《枪与玫瑰》的设定中,牛仔罗萨利欧具有一把通体银色,眩目且华丽的双管霰弹枪。他以此伸张正义,荡涤恶孽,再没有什么场景比用手中的枪管指着那些不法之徒,说些义正言辞——也许还带点黑色幽默的台词来的更加吸引人了。
所以枪几乎可以说是他的灵魂所在。
那么,我是不是先该想办法弄把枪?
不过根据记忆中获取的信息,这似乎有些困难。
这个世界的枪械还停留在一个相当原始的时代,能在脑中检索到的只有一种击发原理类似火绳枪的枪械。装弹时间长,精准度差,样貌丑陋且击发周期扑朔迷离等一系列的缺点让罗萨利欧全然不会去考虑它。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配备那样的武器,就算在射击过程中相当走运的没有走火将自己送上天国,那么敌人也完全有充裕的时间送你一程。
也许还能捎带着来上一句:“哥谭市没有英雄。”
实际上,记忆里那种粗糙的枪械几乎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但在百余年里,它丝毫没有得到重视,以致它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仅仅是惨淡一笔。
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类当时的天敌——甲兽。
在人类文明初期,这种名为甲兽的可怕生物一度处于人类的绝对天敌之列。它们数目繁多,样貌迥异,但无一例外,它们都具有强悍的肉体能力。普通的攻击根本无法破开它们的防御,更别提致命的杀伤。
在那些梦魇般的存在面前,人类为开疆拓土付出了足够惨痛的代价。
甚至在当时,人类对所有武器的研制标准只有一点:能对甲兽造成足够程度的杀伤。
所以在当时对它们丝毫构不成威胁的枪械,只能仓惶的退出历史舞台。
看来计划流产了。
“没有合适的枪械……难道我得换一种武器?比如剑,或者刀?而《枪与玫瑰》是不是得改名叫做《剑与玫瑰》,或者《刀与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