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念你这五年一直守在涵儿身边,没有功劳也有些苦劳,你还是自己去跟陛下要张和离书吧!”
林见智脑袋再度“嗡”地一声炸开了。
脸色由红转白,又慢慢转为青紫,浑身也开始颤抖起来。
他想把身子坐直来,却发现怎么也使不上力。
只能斜靠在椅背上,歪着头悲愤地看着叶方海。
过了好一会,才按捺住激愤的心情,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岳丈大人,这恐怕是您故意给小婿挖的坑吧?”
“小婿虽身残,但一直对涵儿坚贞不二,从未想过要背叛她!”
“刚才小雀给我端来了一碗姜汤,我不知是计便喝下了,结果喝完便全身瘫软,那小雀一见便趁机脱下衣服扑到了我的怀中。”
“而你正好就回来了,往常这个时侯你都在朝堂上,今日却突然出现在书房,世间哪有如此巧合之事?”
“这恐怕是你故意安排小雀给我做的局吧?”
叶方海闻言,“啪!”地一声又狠狠拍了一下桌面。
“休得胡说!”
“老夫岂会故意安排婢女去勾引自己的女婿?亏你想得出!”
“老夫今日是忘了带公文,特意折回书房中来拿,怎会故意给你做局?”
“你们明明躲在书房中欲行不轨之事,不巧被老夫撞见,却反咬一口说老夫诬陷你?”
“你这是要恶人先告状么?”
“罢了,这些蝇营狗苟之事不说也罢!”
“你如今已是一个废人,上不能骑马打仗,下不能为国谋策,日日待在府中骄养成了纨绔,只知拈花惹草!”
“不但无法助力涵儿,更是成了她的累赘,让她颜面扫地!”
“我们顺天府向来不养废人,你若是还有自知之明,自当去陛下那讨份和离书,好娶好散。”
“省得我顺天府出份休书,让人怡笑大方,更让你自己脸面无存!”
林见智慢慢将眼光收了回来,仰起头苦笑了一声。
“废人?哼哼,是啊,如今我就是个废人...可你也不想想我是如何残废的!”
“罢了,此事等涵儿回来,我自会跟她说清楚。”
叶方海却把袖子一甩,“她如今已贵为丞相,哪有时间管你这些破事,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说完,走到书柜前,拿了两卷公文,便匆匆地离开了。
林见智呆呆地看着窗外,眼眶中慢慢蒙上了一层泪花。
林见智做为985名校毕业的高材生,五年前一不小心穿越到大周这个国度。
附身在林见智这个穷秀才的身上。
那时的林见智虽家境贫寒,却志向远大。
每日勤习苦读,悬梁刺股,终于在五年前高中状元。
在他跨着大白马,戴着大红花游街时,正巧遇到了顺天府的千金叶诗涵。
两人一见钟情。
叶诗涵像极了自己在读大学时的白月光。
美丽、淑雅、端庄、大气。
更难能可贵的是叶诗涵对他眉目传情,暗送秋波,让他一时喜不自胜。
毕竟自己读书时,白月光从未对他这个屌丝有过好脸色。
于是赶紧写下聘书,请陛下作媒,与叶诗涵结下了百年好合。
因林见智家境低微,父亲不过是兹阳县的一名主簿。
他虽贵为新科状元,在京城中却无权无势,没有任何根基。
在他老丈人的强烈要求下,便入赘了顺天府,成为了一名赘婿。
当然也是他自愿的。
能与自己心爱的白月光在一起,入赘便入赘吧!
本以为入赘之后,有了顺天府尹大人的扶持,自己能出人头地,平步青云。
不想叶方海却要他辞官在家,尽心辅佐自己的女儿叶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