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林霄才知道。
那天方良之所以办休学,是因为钱春花做工出了事故,工厂赔了一笔钱。
那笔钱被方贵生两天就花光了。
其中一部分是方良的学费。
然后就回到家,指责钱春花,为什么当时不多要一些。
她受不了指责,拖着瘫痪的下肢,打算去碰瓷讹钱,因为她知道她命苦,可是儿子不能像她一样。
就算被汽车压碎脑袋也认了。
“钱春花,你就这么想死啊,这么嫌弃我是吗,哼,想死没这么容易,你爬出去一次,抓回来我就打一次,打到你不能动弹最好。”
林霄当时听到这些可怕的话,吓得汗毛直竖。
他还记得当时的一个场景。
方贵生骂够了就打,知道钱春花挨不了几下,就把怒气撒在方良身上,对他又踹又打,甚至跑到灶台下,拿出烧得通红的柴火直接往方良的背上烫。
林霄见此情况,出手制止。
但方贵生好似患了失心疯,一直不肯停止。
林霄只能用力把他推倒。
拉起方良跑了。
直接拉到林霄开来的越野车上。
那是方良第一次坐这么好的车。
浑身脏兮兮的,坐上车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把车弄脏,他赔不起。
车里有一股很淡的男士香水味,很好闻。
侧脸看去,一抹亮光透过车窗撒在林霄脸上,像极了救世主的模样。
车一路开到当地最好的商场。
林霄请他吃了一顿西餐。
那是方良第一次见这稀罕食物,刀叉都不会拿。
小心翼翼的学着林霄的模样,吃了起来。
眼睛左顾右盼,生怕被别人取笑。
一口暖汤入口,他瞬间就绷不住了。
眼底满出泪水,一个大男人哭起来实在是不太好看。
林霄把自己桌前还没吃的可颂放到他碗里。
“方良,以后我们就是好兄弟,有我一口,就有你一口!”
后来林霄也做到了。
学校的学费,还有部分生活费,林霄都付了。
甚至介绍一些林氏集团里的外包小项目给方良做。
让他暂时脱离那个破烂的家。
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先紧着方良。
甚至家人送的生日礼物,只要他用得上的都会拿来。
林霄自认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对他甚至比对自己的儿时玩伴尤军都要好。
所以当知晓方良做出那些背叛的事时,才会这么恨!
想着这些,林霄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
“方良,这些话从你口里说出来,像放屁。”
林霄露出一副冷笑的样子:“其实有一点我想不通,为什么我对你这么好,你却要抢走苏晓妍,还用这么恶毒的手段对付我?”
如果方良真的很爱苏晓妍,大可公平竞争,哪怕是明抢呢?
他都能明白。
可林霄最受不了的就是,暗箭伤人,像阴沟里的老鼠,只知道偷袭。
话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了。
方良索性直接摊牌。
“因为我看红了眼,我恨你们每天无忧无虑,我恨她每天都给你说晚安,我恨你们天天腻歪,无话不说,一个帅气有才,一个美丽又大方,呵呵,真是难得一对鸳鸯鸟。”
方良的眼神突然变得凶狠。
“我就是恨怎么了,你们全国各地旅游,好吃好喝好玩,回来还硬给我看,我却窝在阴冷的角落啃窝头,阳光照遍大地,却永远不会照到我身上,我只能吞那刺骨的寒针,忍受阴沟下的虫卵,一天又一天,我真的不想再忍了”
林霄没想到当年吃住一起的方良,会生出这般扭曲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