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被自己的想法给逗乐了。一个十岁的孩子,自己又没干嘛,他又害羞什么呢?真是摇摇头,接着烤火,等身上暖和了,脚也不再那么凉了,叶灵开始烤自己的鞋子了。
“那个姑娘”
“我叫叶灵。”
“”
“哦,叶姑娘。”
林伯本意是想提醒叶灵,说她在外男面前露出足是不该的事情。想着她是山村的女子,这些许是不懂。结果,刚开了个头就被叶灵给打断了。这下林伯是真不好接话了,因为他又想到,这女子也不该就这样轻易对外男说出自己的名字。所以,稍微顿了一会儿,将“说教”变成了问好。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呢。以后大家就是嗯朋友,对,朋友了,总不能连你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那多不方便啊,是吧。”
叶灵昨晚回到家后,就认真的想过了,她和这主仆俩该如何相处。很明显的,这俩主仆的身份是不一般的,且那晚自己还看到他们被高手追杀,现在还躲到自己这个小山洞里,也就是说,他们的安全问题还没解决。
也不知道自己的插手是错是对,但,一个连“烟雾弹”都能造出来的人,自己如果与他们打好了关系,说不定还能学上几招,以后对离家独自打拼的自己是一个很好的保障。所以,叶灵是一定要在这主仆俩离开前与他们搞好关系的,最少也要与他们来个什么协议啊什么。
可,这样身份的人,总不能真像之前说的,让他把自己当银子野参赔给自己吧,自己可没那个胆。那就,成为朋友呗,虽然知道,这些人都是有傲气的,和自己成为朋友,怕是希望不大。但,自己不怕啊,就是死缠乱打,也要先抱上这俩大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