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20日,星期六,爱牙日。
昨天,我在学校学习了如何正确的刷牙。
我对于这种保健知识很热衷,因为那个时候我的梦想还是当一名医生。
学会刷牙之后,我又反复练习了好久,才将牙刷涮干净,准备下课后把漱口的脏水倒掉。
企业安排的健康宣教员,很热情地表扬了我这样认真的行为,号召同学们向我学习。
同桌杨帆以手扶额,侧着头看着我。
我知道,他在懊恼我又出了风头。
我偷眼看班长,方班长正神色不善地看着我。
还好,除了方班长以外,并没有人在盯着我看。
我不敢再出风头,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坚持到下课。
我没有想到的是,几乎全校学生都需要去厕所倒水,厕所已经被人填满,我这样身量的学生,根本就挤不进去。
正在我焦急的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闻重明,一个体格不输毕业班的三年级小学生。
我第一次觉得他的高大是一种可以仰仗的利好条件,侧身让开道路,打算跟在他的身后挤进厕所。
闻重明显然也看见了我,他快速分开人群,挤到我的面前。
就在我以为即将占到便宜时,闻重明忽然手腕一翻,把他杯里的水倒进了我端着的水杯。
“大宝,帮爸爸把水倒了吧。”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溢出的水撒得我手上、胳膊上、身上……到处都是。
昨天这件事,我没有敢跟父母说,我怕我父母又因为我受欺负的事情吵起来。
而今天,我的父母为了让我养成刷牙的好习惯,特意带我去了本市最大的批发市场。
此地当时名为大胡同,意为很长的巷子,在更早之前它的功能其实是卖“估衣”。
你别看这个地方曾经是二手及劣质服装集中交易的市场,在解放前,甚至是前一朝还有皇上的时候,这里可是本地最有名的商业街。
从这里到“胡家后”,能满足当时人们对于衣食住行的全部需求。
甚至有些放到如今都不让提的行当,你在这条线上都能轻易寻到。
我的父母带我到这里来,就说明他们打算下血本为我购置礼物。
在如今被称为“老楼”的商场里面,他们为我购买了一个明黄色,正面绘有一只展翅腾飞的雄鹰的书包。
看着上面“鹰王腾飞”的字样,再过五天就要过十岁生日的我,非常不舍得撒手。
我喜欢这个书包,不是因为我觉得它好看,更加不是已经识字的我,看出了上面美好的寓意。
我抱着它,仅仅是因为,暑假的时候,我在我的大伯家,看到一张名为《猛龙过江》的光碟。
那部电影里面的主要人物身上都有纹身,而这个书包上绘制的老鹰,就很像纹身的样子。
我自然不敢告诉父母我心中的真实想法,因为就算是十岁时的我,也知道未成年人不能纹身。
那年还不太会说谎的我,只有抱着书包不撒手这一条路可走。
商家看到我着实喜欢这个书包,以这个书包市场里面只有这一个为理由,开价五十元
我当时尚不知晓,五十元是我父亲还有活干时两天的工资,是我们一家三口近一周的生活费。
就如同,我当时也并不清楚,这个书包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品,只是摊主去广东进货时,拿不准是不是好卖,而只带回了的一件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