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电话那头,洛宁似乎在过足了诗歌瘾,能听出她充满愉悦的吐气声。
而在酒店的包房内,则是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顾知书身上。
可以说,在座的这十来号人,除了顾知书外,每一个都能用一个形容词来准确描述——
有钱!
有钱人家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字画古玩啥的,你可以说他们附庸风雅,但不能说他们一点文学鉴赏能力都没有。
比如莫继海,虽然高中都没读完就出来混社会,但人家发达后也拿了个北大光华学院的MBA证书。
更是经手过无数名家真迹字画,能够和政商界的大人物在茶桌上畅谈古今。
说他没有文学鉴赏能力那是太小瞧这些白手起家的狠人了。
因此都不需要多说,但凡那句“又岂在朝朝暮暮”一出,大家就心里明白洛宁为什么会有前面那种表现。
惊人!
这是一首可以在青史留名的爱情诗篇。
竟然出自一个年轻的电台主持人之手?
“不是我。”
顾知书解释了一句,但看现场的气氛,估计他这句自辩的话也没有太大作用。
他也不至于在林望的家族宴会上长篇大论,只为了维系自己心中那一点所谓的“文人风骨”。
很多事情,时间会给予公正的答案,无需着急在一时半会。
莫筱现在总算是知道了,顾知书身上那股莫名的自信,到底是从何而来。
换位思考,假设她莫筱有这种诗词才华的话,估计也是不会惧怕任何工作上的刁难。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等到顾知书的名气起来之后,他的听众粉丝增加,到时候就不是宁城电视台要不要选择顾知书了,而是要看他们有没有本事,留下这尊大神!
莫筱挂断电话后,整场宴会的气氛就变得有点低沉下来。
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那些有才华,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会看不起。
恰恰相反,
有钱人反而更为敬重有一技之长的那些人,特别是那种肚子里真有墨水的文化人。
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买不来的。
而那些用再多钱都买不来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贵重之物!
莫继海也不去吹嘘他的光辉往事了。
和那一首《鹊桥仙》相比,他在商海纵横几十年的傲人经历,似乎都变得有点黯淡无光了。
正如人们会永远记住历史上那些留下了璀璨诗篇的伟大诗人,却鲜有人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哪些人当过宰相,富甲一方。
何况,
莫继海自认为他如今的身份地位,放在古代也就顶了天是个九品芝麻官的级别。
哪里能和足以流芳千古的名篇相提并论?
甚至乎莫继海心中还涌现出一个荒唐的念头——
假如他真的把顾知书拉去做市场总监的话,不知道会不会遭来天打雷劈?
他创造了一个富豪,却扼杀了一名天才?
做生意的人,还真信这些玄之又玄的命数天定。
于是莫继海也不怎么像之前那般卖力吆喝了。
顾知书一如既往地安静吃饭,偶尔回应几句来自林望妈妈和莫筱妈妈的提问。
像个安静的美男子。
但在旁人眼里,略显安静的顾知书,身上却仿佛拥有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气场。
之前可能会有人认为这家伙有点自闭。
如今所有人的感觉都变成了——
这个家伙不说话,一定是个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