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 我要去亲眼见证(1 / 2)来到罗小黑的世界,我是风息首页

老君和玄离站在广场外围的某栋房子顶部,聆听着远处的送别。

玄离嘴巴叼着根草,看着视野中演唱的风息,眼神中一阵羡慕。

“又是新歌,风息这家伙,怎么这么能创作,我也想要写一首歌啊”

酸酸的语气,老君笑看着耍情绪的狗子。

摸了摸玄离的脑袋,老君笑道:“想要写歌,首先你得会写字啊,玄离,要不你还是去学堂好好学学吧,成为一头有文化的神兽才有出息”

玄离一听到学堂两个字就打了个寒颤,飞快的摇头。

“不,不,不,我才不要去那么可怕的地方,我改主意了,我不写歌了,我可以帮忙弹吉他,恩,没错,我可以负责奏乐”

半年下来,风息每天都路演,玄离自然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在破坏了老君制作的不少乐器后,玄离终于勉强学会了如何弹吉他。

只不过目前仅限于可以弹的水平,高不到哪里去。

面对玄离这情况,老君也是时常感慨,这狗子的战斗天赋很不错,但其他方面的学习天赋是真的令人堪忧。

“不过幸好这狗子的音乐天赋不像他的学字天赋那么烂,靠着神兽的漫长寿命,将来还是能够练好的,到那时说不定可以试一试风息曾经提过的那件事”

老君回忆起了几个月前的某一天。

当时风息在君阁内创作歌曲(抄作业),他悠闲的在一边玩着新制作出来的钢琴,结果突然听风息说道:“师傅,你的音乐天赋好像也不低啊,各种乐器都能掌握,将来我们兴许可以组建一个乐队”

“乐队?那是什么?”老君好奇的听着这个陌生词汇。

风息笑道:“乐队就是好几个人一起结伴组合,专门唱歌的小队伍,有人负责伴奏,有人负责唱歌,还可以一起合唱,师傅你不觉得这种事很有意思吗”

“乐队啊.....”

老君回忆着当时风息提过的这个词,嘴角微微弯起。

活了一千多年,要真是这么做,那应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吧。

“真要到了那时候,我也许可以尝试将阎明那家伙拉过来,不知道她对音乐有没有兴趣”老君暗道着。

阎明,这是中原内和他齐名的一位女神明。

和他的关系有点变扭,时好时坏。

外人很少知道,其实阎明是他过去所收过的一名弟子,而且和清凝一样,都是治愈系。

......

广场内,随着风息唱完送别的最后一句,音乐渐渐停下,众人也从风灵妙音的幻境中苏醒过来。

感慨,惊叹,痴迷。

这是众人的真实反应。

有人立刻拿出纸笔飞速记录着脑海中的歌词。

基本每一次风息演唱了新的歌曲后,都会有人趁机记录歌词,之后做好整理,售卖出去。

台下不少人喊着再来一首。

风息笑了笑,拿着海螺麦克风说道:“很感谢大家喜欢这首歌曲,另外今天我有一件事要和大家说”

众人飞速安静下来,看着风息发言。

风息顿了顿,道:“今天是我在蓝溪镇唱歌的最后一天,明天我就会离开了”

“!”

这句话一落,众人或期待,或平静的表情徒然一变。

风息要离开蓝溪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