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救了中了药的他,是,是本王趁人之危在先,后来我杀了那富商,去找新的墓地将风漓接过去。”
男人剑眉一横,道:“没想到那富商家的夫人陷害他,待我寻过去,风漓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沈弃捧着婚书,确实看到郑风漓的名字,递给他,接着问:“然后?”
“我咬了风漓,虽是活尸,至少还能活着,千万年不腐不老,帮他复仇后,我们交换婚书,对着天地成了亲。”
郑风漓还是不信,对于这些事情没有一点印象。
沈弃蹙眉:“你们是怎么分开的?”
白袍轻轻摩挲拇指上的玉扳指,叹息:
“那日我出去寻新鲜的人血,被人发现,在山中躲了两日,而后回去,漓漓的墓,被挖开了。”
“本王寻了他三百年,终于找到了他,却不曾想,他已把我遗忘。”
沈弃懂了。
合着出去找吃的,老婆坟让人掘了。
那是挺憋屈的。
郑风漓摸了摸腺体处的虞美人标记,“怪不得,那日注入信息素被打断,我也不会……不舒服。”
白袍嘴角微勾,嘴角露出牙尖:“我们早已经在一起了,这次重新标记,以后再也不会弄丢你。”
郑风漓不喜欢他的视线,很有侵略性,思念和爱意明显,让他不知所措。
“这位贝勒爷,你的全名是?”沈弃这才想起问名字。
白袍:“爱新觉罗.赫安。”
沈弃了然:“还是个正黄旗。”
赫安自嘲:“叫我赫安即可,大清早已亡了,只是自称本王已经习惯,一时之间不好改,风漓不喜欢听,这些年他不在身边,无人监督。”
沈弃将信将疑。
等着一会儿和男朋友汇合了再开个小会聊聊。
“是这样,赫安先生,你不能带他走,风漓生活在这里很久,他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思想,如果你强行带走他,我们只能动手了。”
沈弃眼神渐冷。
清楚自己不一定能打得过对方。
郑风漓小声说:“沈弃,不要被我,连累了。”
他向来只会小心翼翼对待朋友。
怕信息素太苦,惹朋友厌烦,每天定时注射阻隔剂。
脾气温温柔柔的,说话声音也低。
尤其每次看到郑风漓眉心符钉留下的疤痕,他经历过的事情,让人心疼。
现在是朋友,能护着,就一定护着。
十多年来,从未有过朋友。
沈弃很喜欢南城,这里是温暖的。
赫安并未答应,询问郑风漓,“风漓,和我一起离开,你是我的妻子。”
郑风漓拒绝:“我不想,对不起,我不记得以前的事情,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很好,所以只想,待在,这里。”
因为上次镜子公馆强势注入信息素,导致郑风漓很怕他。
赫安后悔不已。
寻了三百年,世间早已物是人非。
城市变成漂浮在空中的小岛。
真正的地面黄沙肆虐早已没有活物。
喜欢的人却也不再记得自己。
赫安眉眼流露出一丝伤感。
这时,走廊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沈弃刚才给程无郁报过位置。
果然,程无郁和其中一个流浪者出现。
“怎么样?”沈弃问。
“抓到了……有一个被我杀了,这三个失去信息素的Alpha竟然变成了变种。”
“其他流浪者全部被杀害,只有他幸存,我让小贺咸咸守在门口……”程无郁话音一顿,打量赫安。
看见这身白袍,神经紧绷。
“你竟然可以从镜子中出来?!”
沈弃扯他一把:“他不是变种,所以梦魇世界对他影响不大。”
程无郁纳闷:“那他是?”
“一具活尸,如果严谨一些,应该是僵尸。”沈弃不太肯定道。
程无郁懵着,又往教室里一看,木了脸:“那位酷酷写卷子的魔鬼是谁?”
什么时候了!
还这么卷!!!
大猫眨眨浅金眸,“嗯……他是S级变种,枪打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