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伯爵的儿子(1 / 2)罗兰的十字首页

时代造就了英雄,英雄引导了时代,人民创造了时代。

而对于罗兰的人民来说,罗兰王就是一个英雄,而他所创造的十字军则代表了一个时代。

——《新罗兰编年史·序章》

“报!丽凤将军战死!”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天上的太阳这才刚刚挂起,照耀在罗兰过第十六行省—雪漫城的皑皑白雪之上,伯爵府里,一个棕色头发的少年板着脸从床上爬起来,嘴里不禁碎碎念道了一句:“丽凤!丽凤!该死的,到底谁叫丽凤!”

这个少年是斯贝斯·罗格伯爵的长子,哈斯·罗格。今年八岁。具体忘了从哪天开始,我们的小少爷就开始反复的做起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梦。梦里,一个身穿帝国军服的士兵不停的重复着一句“丽凤将军战死!”

或许前几次听的时候,心里不免还带着一些悲凉和惋惜,毕竟,一个女将军战死沙场这种事不管是谁都会感觉一股悲凉。

然而,这个梦一直困扰哈斯几年了。

他听烦了!

当然,我们哈斯少爷也去派人查过,到底谁叫丽凤。结果可想而知,叫这个名字的人确实有几个,但无一全都是地地道道的平民。不要说将军了,连个士兵都没有。

“少爷,少爷。又做噩梦了昂?”一边狐女侍女听到声音急忙从一边跑过来,不过脚下步子不稳,一个不注意,踉踉跄跄的直接跌倒在地,手里茶杯应声而碎。

“兰兰,注意点。”哈斯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默念一句:这个月第八个茶杯了。

一个傻狐狸。

狐女是罗兰唯一存在的半兽人。

如果说二十年前,狐女还是个稀罕物件,但是放到现在,这种一个金币买一车的东西,恐怕连普通的佣人都比不上了。

毕竟,狐女这种东西,虽然大多长得漂亮,前凸后翘的身材不错,不过手脚都是毛茸茸的爪子,指甲锋利不说,智商还特别高,(当然,兰兰是个例外。)以至于,贵族们觉得这东西就是污秽之物,普通人买这东西没用,扔到红楼里又没几个人要,所以,狐女在现在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

当然,也有人提出过疑问。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狐女,没有狮子人?兔女?又或者说其他半兽人呢?

结果不得而知,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过其他类型的半兽人。

至于兰兰,如果不是哈斯三岁那年出门恰巧路过,直勾勾的盯着兰兰走不动路,恐怕现在兰兰不知道埋在哪片小麦地里了呢。

兰兰似乎对打破茶杯这种事已经习惯了,抬起毛茸茸的橘红色爪子挠挠头,嘿嘿一笑,脸蛋红红的,说了句:“嘿嘿,少爷,我再去烧水。”

哈斯一脸黑线。

下床,随手拉了一件毛皮大衣,也不分清到底是哪种皮子,不过披在身上避寒效果倒是不错,邋遢着步子,打个哈欠,推门出去扯着嗓子大声喊了几句:“大白!大白!”

没多一会,一个被叫做大白的男仆人极其不情愿的走了过来,嘴里唠叨两句:“少爷,少爷,都说了多少次了,我不叫大白,我叫凯特罗斯。”

“好了好了,大白,你的名字太难记了,帮我把屋子收拾一下,随便换套新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