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林世荣》全面下画,
其总票房达到了517万港币,
即使借助了梦工厂已经逐渐成熟的宣发手段,
这部电影依然没有大赚。
另外,洪胖子在海外尤其是霓虹的票房号召力远不如他的师弟成龙。
因此,梦工厂也不指望这部电影在海外发行会给梦工厂带来多大的利润。
11月,《杂家小子》经过半年的海外放映后,
梦工厂拿回了大部分的票房分成,总共1900多万港币,
比第一部《醉拳》的3200万少了1300万,比第二部的《笑拳怪招》少了500万。
方鹤轩看到这个数据时,已经对低成本纯打斗片不抱什么希望了。
观众都看腻了,连霓虹人都不买账,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看来,成龙明年的电影需要换换风格了,
制作成本要增加,电影场景要更加高大上些,功夫动作也需要创新。
12月8日,方鹤轩和万达地产迎来了一件大事。
陈松青的佳宁集团向万达发来了收购金门大厦的邀约。
其实,早在一个月前,
方鹤轩就在股票市场上悄悄购入了一家名叫“美汉企业”的上市公司股票。
以均价1.36港币价格买入4000万股,占这家公司全部总股本的13.3%左右。
不是不想买更多,而是流通的股份本来也只有35%左右。
而这家上市公司在12月3日就被佳宁集团以每股6元的方式收购了52%的股份。
这一天,它的股价也仅仅只有1.5港币。
跟方鹤轩玩的一个套路,佳宁集团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借壳上市”。
他指示公司可以先安排收购小组和佳宁慢慢谈。
他本人也亲自和陈松青在半岛酒店见了一面。
“呵呵,陈生真是商界奇才,短短两年时间,就在香港创下好大一份家业。”
“哪里,哪里,惭愧,比起方生,我真是觉得‘长江后浪推前浪’说的一点都不假。”
“陈生这话,让我更无地自容,方生的佳宁集团旗下如今有几十家子公司,规模和气魄远远大过万达以及梦工厂。”
“哈哈,都是一些小打小闹的小公司,上不了台面!”
“陈生,金门大厦可以卖给佳宁集团,价格我可以优惠一些,甚至在分期偿还问题上,我也可以让步。”
“哦?那不知方生有什么条件?”
“也没什么,我有個堂哥,叫方锦鹏,他对贵集团的一些业务也感兴趣,我想,你们应该存在合作的空间。”
“......”
“陈生别误会,不是让你割肉,而是彼此合作,在商言商,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那好,改天可以见见,我的生意伙伴遍及各行各业,原则上,我对平等的合作关系非常欢迎。”
“哈哈,那就多谢陈生了。”
······
1979年12月31日,
被佳宁集团实质收购的“美汉企业”股价已经飙升到了5.6港币。
方鹤轩在11月份以5440万港币买入的股票,如今涨到了2.24亿港币,
收益超过了4倍。
方鹤轩很感谢陈松青的慷慨!
1980年1月10日,佳宁集团和万达地产达成合作协议,
其将出资9.8亿港币,收购金门大厦。
比原本历史上的9.98亿少了1800万港币。
在付款问题上,方鹤轩也给了让步,首付20%,后面款项可以在两年内逐步还完。
但方鹤轩要求在合同特别加上一条——
如果佳宁不能在期限截止日期内付清这笔款项,
那么,万达地产有权按合同价格的70%的金额买回金门大厦。
陈松青对于这一点有些疑虑,
但是方鹤轩告诉他,这只是为了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