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招安?不存在的,强势镇压,方为王道!
四月十二日。
朝廷为悼念毕昇,宣布辍朝一日,所有官办教坊乐营皆歇业三天。
此举,引得无数百姓盛赞。
他们看到了朝廷对非官身之人的尊重,看到了即使不走科举之路也能光宗耀祖的希望。
一些书商也纷纷将书坊停业三日。
来纪念这位让他们降本增效的活字印刷术发明者。
甚至还有一些百姓将自己珍藏的一些小发明、小秘方捐献到了开封府。
以此表示对朝廷此行为的拥护。
此外,曹佾在百家学院新设夫子堂,将毕昇的画像挂了上去。
并称但凡于国于民有大功绩的百家学院中人,都能享受百家学院的最高礼遇。
他们即使豁出性命,也要与朝廷对抗到底。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不过这群人即使入了军伍,恐怕也会想方设法,私采金矿,损的还是朝廷的利益。”三司使王尧臣说道。
“午后,官家将召两府三司诸相公和变法司所有人员讨论此事,你们怎么想?”
罗峰镇的金产量,影响着全宋的金产量。
“既然朝廷组建了寻矿司,那自然不可能再让百姓私采。另外,用火药开采也是必然趋势。淘金人提出的两个条件,朝廷断然不会答应。”
但不仅未能将淘金人赶走。
当年,便是潘美率先使用炸药采金。
最有名的,便是罗山的玲珑金矿。
这里出现问题,那便是大问题。
淘金人提出这两个条件,自然是为了個人利益。
这也使得百家学院的夫子学子们干劲十足。
此外,火药开采,动静太大,效率太高。
它是宋初名将潘美创办的第一个官办金矿,有金穴数百处。
为了金子,敢做任何事情,甚至杀人。
易使得他们的沙里淘金法更难寻到金粒,且还会引发山石塌陷,故而他们强烈反对使用火药。
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死伤十余人。
当下,大宋的金矿并不多。
众人看罢后,都不由得皱起眉头。
四月二十三日,近午时。
……
梁适认可地点了点头。
若不答应。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将这群人收编到厢军队伍中,待他们成了兵,也就老实了!”
变法司内。
其二,官衙不再使用炸药开采。
富弼率先开口道:“此事并不令人感到意外,这群淘金人以采金为生,而今朝廷断了他们财路,他们自然会反抗,我觉得解决此事,重点是如何安抚他们。”
其一,矿山开放,保留“由民采卖”形式,允许个人缴税淘金。
这也使得,淘金行当里有很多亡命之徒。
淘金人仗着人多势众,又有一些本地商人的支持,向当地官衙提出了两个条件。
范仲淹将文书放在长桌上。
这引起当地诸多淘金人的不满。
其中,京东东路登州、莱州便占据八成,而罗峰镇罗山的金矿产量又占据莱州的九成。
但因地震多发,毁坏耕地,一直不为百姓所喜,火药采金向来都是断断续续,未曾形成大的规模。
反而使得淘金人的数量增至上千人,且又让他们霸占了数处金穴。
有运气好的淘金人干上两三年,便能一生都吃喝不愁。
莱州知州罗顾称,寻矿司成立后,施行的第一条法令便是:废除“由民采买”的私人采矿模式,一切尽归官置场监处理。
莱州知州罗顾感觉这些淘金人隐隐有聚众造反之势,便将此事汇报给了朝廷。
“这些人,依靠淘金获利,早已经不满足种田种地的薄利,即使给他们补偿数亩田地,恐怕他们也不会安心务农。”曾公亮道。
七日前,莱州掖县罗峰镇集聚起了数百名淘金人,强势占领三十余处金穴。
地方厢军强制驱赶。
一份由京东东路莱州知州罗顾撰写的矿务急报抄录文书,在苏良等人中传递。
“让他们成为厢军,至少能避免造反生乱,若待他们起势造反,那就糟糕了!”一旁的司马光也开口道。
王安石直直摇头。
“如此做,恐怕其他地方的采矿人也会习之,朝廷养这么多的厢兵有何用?”
“我建议,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补偿田地,能保证淘金人的温饱即可,采金暴利,这些地方的百姓因采金,将农事都荒废了!”
编入厢军或给予田地补偿,是朝廷面向盗贼乱民最常用的安抚办法。
这时。
苏良开口道:“我觉得现在还不是考虑安抚他们的时候。”
“当下,我朝的上诉方式甚多。可通过驿站信箱,可直接来汴京登闻鼓院敲击登闻鼓,甚至到御史台前喊冤,但这些人率先选择的却是打着"法不责众"的幌子,霸占金穴,威胁朝廷!”
“此风绝不可涨,对这些作乱的人,必须先镇压而后再议其它。”
“先将带头闹事的人严惩,而后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再思解决之道。我是不同意让他们入厢军的,这些人在当地的势力极大,让他们成为厢兵采金,后患无穷!”
自真宗起,大宋君臣皆喜欢招安。
他们认为:每募一人,朝廷即多一兵,而山野则少一贼。
但这样做,只是自欺欺人。
那些刁民乱贼穿着兵服,依旧是刁民乱贼。
富弼看向苏良,问道:“如果他们反了呢?”
“反了,就按照造反罪严惩,我猜他们敢如此蛮横地与朝廷讲条件,定是笃信,即使造了反,朝廷也不过是将他们招安罢了。”
“我们不能再遵循常例而为之。面对那些仍想损朝廷而肥己的刁民,我们率先要做的不应是安抚赔偿,而是镇压!”
“不杀掉几个头目,以儆效尤,矿务上必出大问题。”
听到苏良的话语,范仲淹捋了捋胡须,道:“景明所言,也有些道理,待午后,咱们道明理由,让官家定夺吧!”
其他人纷纷点头。
……
午后,垂拱殿。
两府三司的相公们,变法司的所有成员都站在殿内,分别讲述了自己心中解决莱州采金动乱的计策。
众人首先达成的共识是,绝不可能答应莱州淘金人提出的那两个条件。
矿藏的利润颇厚,而今又拥有了风火雷,朝廷不可能放弃这么一种上佳的盈利方式。
并且,民间私人采金,肆意毁坏山体树木,根本不计后果。
朝廷自然不能允许其长存。
至于如何解决淘金人动乱的问题。
有的认为应该赔偿田地,有的认为应该编入厢军,有的认为应该让当地官衙为那些淘金人寻找新差遣。
但除了范仲淹和王安石赞同苏良的“先镇压,再议其他”之策外,其他人都不赞成。
原因也很简单。
苏良此举,无异于是逼那些淘金人造反。
在众相公眼里。
百姓每造一次反,就相当于在他们的政绩上抹上了一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