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回哪去?自己已经无家可归了,难不成回派出所里吃国家饭?
路羽华紧张地问道:“敢问,我这是又犯了什么事了吗?这是要送我去哪?”
实在是今天的事情太过离谱,了,不紧张都不行,他生怕对方再给自己送进去。
民警一听,立马笑了:“你误会了,是天色已晚,你一个人不方便,距离又挺远的,所以来送送你,想哪去了,真是。”
路羽华有些尴尬,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不过既然是回去,那应该就是回自己曾经的父母家,这样也好,他还想继续和附近的邻居们打探一下关于父母的消息呢。
打定主意后,他不再犹豫,把头盔戴好就上了后座,他的行李不多,一个背包加一个小型行李箱,背包他自己背着,小行李箱只能放在车前面了。
“坐稳了!”民警出于好意提醒道。
扭转油门,小电驴开始加速,速度虽然快乐许多,但对比路边行驶的车辆来说还是很缓慢。
出行嘛,最重要的还是安全,一味的追求速度抢时间,一旦出了意外,命都没了,抢再多也没有用。
就这样,民警同志载着路羽华安全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也就是刚刚抓他的地方。
“谢谢大哥,剩下的,我自己一个人来便好,你快回去吧。”路羽华客气地说道,随后拉着行李准备离开。
“你说这话就太客气了,我们警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不过……”民警同志有些拘束:“你要是能给我签个名就好了。”
前面的声音挺大的,不知道为什么后面的声音渐渐变小,也许是因为自身年纪大了,拉不下脸来跟小年轻一样找路羽华要签名。
签名?没听错吧。
路羽华惊了,出道八年,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一个中年警察要签名他还是头一回见。
这倒不是他对这个职业有什么偏见,而是他孤陋寡闻,没有见过罢了。
见路羽华没说话,民警同志解释道:“是这样的,我的女儿很喜欢你,我看她的房间里贴的都是你的照片,正好今天碰到了,所以看能不能给签个名,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
“额,不是,我只是有些惊讶而已,已经很久没有人找我要签名了,有些受宠若惊。”路羽华难掩心中的喜悦:“要签在哪?等下再跟你合张影吧。”
听到此话,民警同志有些激动,连忙从车头前方挂着的袋子里拿出一本粉色笔记本,那是他买给女儿的礼物。
“签在这上面吧!”他指着崭新的书皮,兴奋的说道。
路羽华二话不说,三下五除二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不过他很久没有签名了,再加上没有东西垫着,以至于写的有些歪,看着有些不像是出自他手。
好好的签名,怎么就写歪了呢,他拍打着自己的手,觉得自己有些丢人。
但民警同志可不这么认为,他还是第一次看明星签字,写歪了他只会觉得是个人风格,艺术特色。
于是很满意的把那本笔记本给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