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步入正轨的生活(1 / 2)我的网恋对象竟是当红女明星首页

就单纯的从嗓子的好坏来说,玲宫樱完成这首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顾凡觉的既然歌都全照抄了,那唱出来的效果不说比原来的好,起码也要平分秋色。

沙发上,玲宫樱接过叶萧递过来的水,咕嘟一口气喝完,抹了抹嘴巴向顾凡问道:

“我是不是不合适这首歌?”

听着录歌回放的顾凡有些诧异,随即醒悟道:

“不,相对来说这首歌很适合你,如果你想走出傻白甜的人设,这首歌绝对适合。”

玲宫樱嘟起了小嘴。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是不是唱不好这首歌。”

顾凡哑然失笑道:“怎么会呢?你的声音很适合这首歌,我之前就想说,你没必要刻意夹着声音维持你的人设,其实你原本的声音很适合唱歌。”

得到了还算答案的答案,玲宫樱深吸一口气,径自走向录音棚内。

“继续录歌吧,我休息好了。”

“行。”

顾凡抱着期待开始了调试。

这次的录制十分顺利,顾凡调整了几个无关痛痒的刺后,满意的收工了。

一早起来什么都没吃的顾凡终于感觉到了饿意,罕见的自掏腰包点了份大餐外卖。

等外卖期间,玲宫樱神神秘秘的躲在房间摆弄着什么,片刻后拿着一份厚厚的A4纸来到顾凡面前。

“这是什么?”顾凡指了指面前的一叠纸问道。

“合同。”玲宫樱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啥?”

“合同啊,这首歌你写的,你不要分成吗?”

玲宫樱看着呆呆的顾凡,不禁好笑道,心想原来你也不是全知全能啊。

顾凡一拍脑袋反应过来,好家伙,当经纪人当习惯了,差点忘记这茬了,然后又想到自己之前怎么没有想到写歌挣钱呢?

啊,大概是上一世被拒稿拒出心理阴影来了,完全杜绝了这方面的想法。

看着桌上的合同,顾凡有点小激动的拿起来翻看。

合同上歌曲的分成有三方。

一方是公司,占五成,这还是因为作曲作词都是自己做的,如果通过公司的渠道争取的资源,是要占八成。

第二方是玲宫樱,拿了一成,很明显这是她自己修改的,哪怕没签过合同的顾凡,也知道肯定不止这点。

第三方就是作曲方,因为整首歌都是顾凡独立创作,所以他独占第三方,拿四成。

要知道,这个世界哪怕是顶级作曲家,一般平分下来也就四成左右,小作曲家一般只能占个零点几成,碰到给歌王写歌,甚至还要倒贴钱去争这个机会。

顾凡对合同没有意见,甚至很满意。

“你确定就一成?”

玲宫樱点点头无所谓道:“主要是有硬性规则,不然我一成都不需要。”

呵,该死的有钱人,真是羡慕!

重新翻看了一下合同,确认没有问题后询问道:

“那合同一会拿给公司看?”

“不需要。”玲宫樱从茶几抽屉里拿出两个印章指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