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智被一阵头痛疼醒,眼皮沉重、手脚不适、有些不太听使唤。早知道就不该跟他们喝酒的,陆智心想。
陆智又在床上躺了一会,精神缓缓恢复,睁开眼来,被眼前的环境惊呆。
灰扑扑脏兮兮的墙壁,墙角结了一些蜘蛛网,天花板上一盏没有灯罩的灯孤零零的挂在上方垂落下来。
陆智一脸的不相信,毕竟已经40岁了,这眼前的景象根本不是自己两套房子中的任何一套,若是说有什么熟悉的那就像是自己刚刚大学毕业租住的出租屋里。
“怎么回事?我记得昨天晚上同学聚会完后,是老李送我回家的。”
“昨晚我还开玩笑的说很怀念刚毕业的时光,难道老李听说后就没有把我送回家,送到这里来给我开这个玩笑?”
“真是的,这老李,多大人了还开这种玩笑。打个电话骂骂他。”陆智哭笑不得。
“要是真能回到刚毕业的时候就好了,这些年实在是太累了,连个媳妇都没时间找,倒不如回老家种点青菜,养点鸡鸭鱼来得自在。”陆智一边说着一边摸索着身上的电话,准备把老李骂一顿,“咦?我电话呢?”,陆智发出疑问有些不解的挠挠头发。
随后双眼睁大,突然愣住。陆智看到了自己举起的手臂,洁白,纤细,不像40岁时的那般有些垮塌,也不像40岁时的那般老气,取而代之的是青年人独有的朝气蓬勃的身体。
连忙再看向了自己身上的穿着,一身小贵衣服和裤子,陆智有了猜测,心里有些不安和窃喜。
陆智极速的打量着四周,想为自己的猜测加上让人确信的筹码,突然他看到了在电脑桌上充电的手机,陆智记得很清楚,自己拿到这款手机的当晚失眠了。那是“LG KG90”,这是2006年推出的,一款售价高达”2560元”的滑盖黑色手机,对于当时一个月人均1000元来说,这足以让人肉疼。
不过这手机陆智到没有花钱,这是陆智的大姐送的。陆智在家中排行第三,老家是并州省万荣县一六口之家,家里有着二老和两个姐姐一個妹妹再加上陆智。
陆智来到桌前,心里犹豫不决,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饶是陆智40岁的年龄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此刻也是不平静。
毕竟这种天方夜谭的事情,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但自己的身体和眼前的环境都是自己尘封已久的记忆中的事情。
当然陆智心中也是希望自己的重生是事实,陆智从并州省的普通家庭再从沪城大学毕业,能够留在沪城这一线城市还能买下两套房,这其中的辛酸历程也只有陆智知道。
有时陆智也想回到刚毕业的时光或许回到老家又是另一重人生吧,或许能够找个媳妇再生个孩子,虽然没什么大钱,但也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