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洛川。
熙熙攘攘的长街上,男女老少正赶着集。
一阵马蹄声自远而近。
尘土飞扬,骑马的人已到了大街。
百姓见状,纷纷避道。
马蹄所过之处,摊子被掀翻,躲闪不及的行人也跌在了地上。
而骑在马上的华服公子,一脸骄矜跋扈,丝毫不管那被马撞坏的摊子,和受伤的行人。
“这人是谁?如此嚣张!”一个外地游客叹道。
“柴世子,柴恒,她的亲姑姑是当朝太后,能不嚣张吗?”
“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便胡作非为,圣上难道不管吗?”
“嘘,柴太后把持朝政多年,皇帝还未亲政,诸事还得听柴太后的。”
“当今天子非柴太后亲生,听说柴太后一心要扶自己所生的儿子徐王为帝。”
“天子脚下,皇城重地,你们竟敢议论这个,不要命了吗?”
……
议论的人散去。
在不远处的街角走出了一主一从两名男子。
主人模样的男子看模样约莫只有十六七岁,穿着玄色阔袖长袍,以白玉扣束腰,腰间坠着长穗玉佩,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神情严峻。
站在他身后侍卫打扮的人,身材高瘦,手里紧握着一把剑,手背青筋泛起,周身萦绕着一股肃杀之气。
“熠之回来了吗?”玄衣男子问。
“回主子,萧将军这两日应该就要回来了。”侍卫毕恭毕敬地回道。
“嗯。”玄衣男子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
飞溅的瀑布下,一条山溪淙淙往山脚流去。
山脚下,溪流转弯处,生长着几棵盘虬卧龙的桃树。正是阳春三月,桃花开了,点点绯色的花瓣随风吹落,又随水远去。
桃树附近,隐约可见一间小木屋。
小木屋前,是一片长满了野花的草地。
一个身穿白色素衣的姑娘此时正卧在草地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而她的腹部,栖着一只毛绒绒的青色怪鸟,也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这位素衣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从皇宫逃走的静仪公主安绾月。
离开皇宫后,她先是随着她的叔叔在灵山隐居。
所谓的灵山并不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广袤渺无人烟的野林。听闻两百年前,那座林子上头原是有一座山的,山上还有座灵山寺,香火十分鼎盛。
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高山成了平地,山上的一切包括那间灵山寺也消失了,老百姓对此十分恐慌,把那地方视为不详之地,再无人敢涉足。
历经许多年后,灵山杂草丛生,树木丰茂,远看就是一座阴森而古怪的野林。
正因为它让人心生恐惧,止步不前,反成了她离了皇宫后的绝佳隐居之所。
时如逝水,安绾月已记不清,她在灵山那住了多少年。她只知道这许多年来,除了她叔叔外,她没再与第二个人类有过联系,陪伴她的,也只有身旁这只不知品种的话唠鸟。
这只鸟是她叔叔送给她的,道是她一个人在山上无聊,养只鸟好解闷。
她当时觉得她叔叔实是多此一举,山上多的是鸟,委实没必要特意送只鸟让她养,但她活到这个年头,还从未见过长相如此奇特,还那么爱叫唤的鸟,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拜这只整日里啰里啰嗦,喋喋不休的话唠鸟所赐,长年累月的,她在不知不觉中竟熟练地掌握了一项奇怪的技能——听懂鸟语,并且能跟这只叫绿萌萌的鸟畅通无阻的沟通。
三个月前,灵山被雷火烧毁,她无奈之下,只得背着包裹带着鸟离开灵山,另寻隐居之所,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出十多日,她就寻到了这么一个称心如意的地方。
——有花有水,有现成的小木屋,还从早到晚,除她外,一个人影都看不到,简直就像是上天特意给她安排的好住处。
安绾月随手摘了朵野菊,放在嘴里轻轻地嚼了嚼。
绿萌萌也飞到地上啄了一片,入口,却是呕吐不及,而后发出了“啾啾喳喳”的鸟叫声。
安绾月听到的却是——“好苦,太难吃了……”
“明明是甘。”安绾月瞟了它一眼,懒懒地道,“像你这种鸟,只适合吃虫子,永远都不懂花的滋味。”
“啾……像你这种人,只适合吃花,永远都不懂虫子的美味。”绿萌萌十分不服气地怼道。
安绾月:“……”
就在一人一鸟讨论着花跟虫子哪个更好吃时,两名黑衣人追杀着一名蓝衣男子正往木屋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