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初春美景下,吃烧鸡,喝米酒,实乃人生一大幸事。 我小酌一口,任由微风轻轻吹动着我的发梢。我想要呐喊,我想要挣脱这吃人的宫殿! 那“葛朗台皇帝”以为凭着那厚得像猪油一样的墙就可以困住我了?哼哼,姐我可是“饱览言情”的才女,什么灵方妙药没有?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既然那“狗屁皇帝”居然苛刻刻薄到如此地步,那就别怪我不安分守己了! 在言情小说中,通常穿越来的女主都要女扮男装出去混混,救下个什么“卖身葬父”之类的美女,混出个“打抱不平”的美名来,然后结识一堆多得挑花眼的美男子,从此过上“朝三暮四”“打情骂俏”的绿茶生活。 想想都很爽! 别急别急,我们要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来嘛。 首先,女主会与丫鬟“强强联手”,偷他个两三件男人衣服过来,然后一起偷跑出宫去。 我仔细掂量了一下周围的人选,发现我的贴身丫鬟就那么一个--那个“榆木脑袋”。 我心烦的掐掐眉头。 倒不是说“榆木”不可信,只是她胆小得比老鼠的小鸡仔还小,我暗地里“点拨”了她几句,自己倒已经吓破胆了,又磕头又“娘娘”的! 没关系,“偷男人衣服”这种事情干不了,还有另一个方法--扮太监。 太监非男非女,我性格也非男非女,正好遥相呼应了。 只是,我怎么才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太监?当太监,是一件复杂变态又考验人的意志的高级职业,它不是普通人可以做成的,做成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日子像在狗屎中留恋的苍蝇一样索然无味又烦人。我模仿着太监的一举一动,甚至连他们妩媚的招牌“捂嘴笑”的角度都一模一样。 我佩服自己的表演功底,正如同我鄙夷“当红炸子鸡”木页千遍一律的表情的时候。 但当我一丝一毫都学得有模有样,我又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让我不爽到脸上划下三条黑线:每天早上我都得去像皇后请安,而太监们也都在那个时刻出宫门,俗称“赶集”。 过了这个时辰,宫门将会派重兵把守关闭,别说一只苍蝇,就是你的一根汗毛掉到地上他们都不放过! 我… 长长的叹息着,我向对面的友人拱了拱手,抓起一只烤鸭腿就想往嘴里送。两下,那只大鸭腿就被我解决了。 友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惊呼,“娘娘”!